起重机配件吊钩的检验载荷
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,以1.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。
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,以2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。
起重机配件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,不应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,开口度的增加量不应过原尺寸的0.25%。
检验合格的起重机配件吊钩,应在吊钩低应力区打印标记,包括额定起重量、厂标或厂名,检验标志、生产编号等内容。
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:
①裂纹;
②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%;
③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;
④钩身扭转变形过10°;
⑤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;
⑥吊钩螺纹被腐蚀;
⑦片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%时,应更换衬套;
⑧片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%时,应更换心轴。